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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来活儿了(第1页)

在末世整整十年,喝太久了味道怪异的营养液,天知道她有多渴望正常的食物。

一开始大家都以为只有变异植物会让人身体产生变化,变异动物的肉更是一言难尽。

口感酸涩,肉质跟木柴一样,还能变形成人脸兽身的样子。

在末世实在馋肉还能吃两口,大不了报备后待在基地不出门呗。

但是要是现在,于淼淼去吃两口。

被人现,保证隔天就能上报纸。

所以她现在拿这些变异动物,还有点不知道怎么办。

末世时是为了换基地积分生存。

好在空间由她的意志做主,这些东西没有她的允许,不能自相残杀。

也不能跑出她划分的位置。

哪怕等级再高,在空间里面也摆脱不了她的控制。

算了,就由着它们在她圈定的那几个山头生存吧,主要是她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他们。

于淼淼来到她用大型集装箱拼接而成的大“图书馆”。

看着一排排书架上整齐的书籍,她有点头痛。

要从这些书里翻找其中一本,就像大海捞针,得费些功夫。

于淼淼在小说专区找到年代组,一本本地仔细翻找。

一晚上没睡觉,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好不容易才找出来。

这回她要认真记住这本书的书名——《七零,纺织厂邂逅挚爱》。

书中讲述的就是于琴因为妹妹于淼淼意外摔跤磕破头身亡,她不得已接替妹妹去纺织厂工作。

在厂里面邂逅了纺织厂厂长的儿子,两人甜蜜恩爱、富裕的过完一生的甜宠文。

于淼淼粗略地看了一下,找到罗敏浩这个角色。

呵,级舔狗的深情人设,在于琴成婚后,他默默地守护。

终身未娶,连女人都没有找一个,最后把所有的家产平均捐给于琴的五个孩子。

书里最后下乡的人变成了于秋秋,但是于父于母还是每月都给她寄了十块钱的生活费。

就算如此,于秋秋在高考回城以后,还是怀恨在心。

在知道于琴越来越有钱后,嫉妒心疯长,伙同自己亲生父母,骗了于正华和吴秀芬一百多万。

她就说她感觉没有错,于秋秋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但她很乐意看到于正华和吴秀芬最后被于秋秋背刺的结局。

很好,于淼淼就说,为什么她印象不够深刻,一开始没有想到这里来。

合着和她同名同姓的原主,在开头就已经是过去式了。

好在,她于淼淼刚来就脱离了这家,要是让于琴借她的光,成就幸福人生,她可是会不高兴的。

看着书的简介,女主还有个空间金手指?

不行,她得仔细看看,根据原主和她们的相处记忆,是可以确定,目前于琴是没有金手指的。

翻了好久,才看到,金手指,于琴是在结婚后才激活的,东西还是原主的。

原主在乡下老家的时候也不是完全悲惨的生活。

原主外婆外公对她还可以,只是怎么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地看着她不被欺负。

金手指就是原主外婆给原主的一个平安扣,刚被接回家被于琴现,就要了过去。

下乡前,她得去拿回来,在她看来,原主的东西,现在也等于她的东西。

第二天,于淼淼也不打算睡觉了,她喝了一点灵泉水,疲惫瞬间消散。

还是跟昨天一样,出了招待所,先是用自己原来的面貌在国营饭店买东西,打包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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