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六年的上海滩,夜色总是被霓虹与烟雨切割得支离破碎。
百乐门的歌女还在唱着软糯的《夜上海》,法租界梧桐大道上的车灯却已连成了流动的河。
这是一座不夜城,也是一座吃人的城。
比起十里洋场的纸醉金迷,老城区的一条深巷里,此刻却只有令人窒息的死寂。
大雨滂沱,雨点像是无数颗冰冷的弹珠,狠狠砸在青石板路上。
一辆黑色的福特轿车抛锚在巷口,车灯勉强照亮了前方几个穿着短衫、流里流气的男人。
“秦小姐,别费劲了。”
领头的混混手里把玩着一把剔骨刀,刀锋在昏暗的雨幕中闪着寒光。
“兄弟们只是想请大小姐去喝杯茶,您这身娇肉贵的,若是伤着了那张脸,我们可赔不起。”
秦婉莹缩在车后座的角落里。
她今日穿了一身象牙白的蕾丝洋装,那是从法兰西刚运来的高级货,此刻裙摆却沾上了泥点。
她紧紧抓着手中的珍珠手包,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司机老王早就被打晕拖到了路边,生死不知。
秦婉莹今年才十九岁,是被秦家老爷子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人间富贵花”。
她平日里见过最大的场面,也不过是商会晚宴上那些名媛们为了抢一件旗袍而互相讥讽。
哪里见过这种真刀真枪的阵仗?
恐惧像潮水一样淹没了她。
但身为秦家的大小姐,那份刻在骨子里的骄矜让她不愿示弱。
她颤抖着按下车窗的一条缝,声音虽然虚,却努力维持着镇定
“我是秦商会长的女儿。你们要是敢动我一根头,我爹会把你们剁碎了喂狗。”
“哈!秦爷确实厉害。”
混混头目嗤笑一声,猛地一脚踹在车门上,出“砰”的一声巨响。
“但远水救不了近火。今晚过后,若是有了照片在我们手里,我看秦爷还怎么硬气!”
说着,他挥了挥手,“兄弟们,把人拖出来!”
几个男人出猥琐的笑声,伸手就要去拉车门。
秦婉莹吓得尖叫一声,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泪水终于忍不住从眼角滑落。
就在这千钧一之际——
“哒、哒、哒。”
一阵不急不缓的脚步声,穿透了嘈杂的雨声,清晰地响起。
那是皮鞋踩在青石板上的声音。
沉稳,优雅,却带着一股说不出的压迫感。
混混头目的动作一顿,猛地回头骂道“哪个不长眼的……”
话音未落,他的声音戛然而止。
巷口的阴影处,走出一个人。
那人身量极高,穿着一件剪裁利落的黑色长风衣,手里撑着一把巨大的黑伞。
夜风卷起风衣的下摆,猎猎作响。
雨幕太大,看不清那人的脸,只能看见一头如墨般的长卷随意地束在脑后,几缕碎垂落,在风中轻轻晃动。
“放开她。”
声音清冷,听不出喜怒,却像是玉石撞击冰面,凉得透骨。
“哟,来个英雄救美的?”
混混头目恼羞成怒,挥着刀就冲了过去,“找死!”
秦婉莹透过车窗的缝隙,惊恐地看着这一幕。
她想喊那个人快跑。
这群流氓手里可是有刀的!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让她彻底忘记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