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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文学>团宠小夫郎by清水叶子 > 第14章(第1页)

第14章(第1页)

沅令舟的声音将方衍年从思绪中打断,他开口道:“我倒是知晓一些门道,虽然不会训犬,但知道一般将狗当宠物养的,都会教些什么。”

“见过宠儿子女子哥儿的,还没见过宠动物的。”沅令舟一边说一边摇头,大手在方衍年肩膀上用力拍了两下,“还是方童生见识广。”

“宠、物……”沅宁也琢磨着宠物两个字,倒是越琢磨越觉得恰如其分。

方衍年擦了擦额角不存在的汗,笑容显得几分僵硬,一不小心说错了话,还好没被追根究底。心虚让他忘记了刚才沅宝儿的一番话给他带来的震惊。

那般不谙世事的小哥儿,竟然只是进城玩耍一番,便能通过所见所闻,悟出“包装”的真谛。

他们家宝儿也太聪明了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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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o章训狗

包装,本意是指将物品封装包裹,或者盛装物品的材料,但随着商业的不断展成熟,包装也引申出了新的意义。

两件商品,在相同质量的情况下,相比起随意包裹的简装,精美装点的商品卖出的价格会更高,若是再加上品牌效应,或许能卖出几百上千的价格,挥出一加一远大于一的惊人效果。

除了商品,后世在形容人、文章,都渐渐用上了包装这个词,小到穿衣装饰,大到娱乐圈立人设,或者名媛培训班,都是一种对人的包装。

对文学作品的包装就更多了,例如利用广告宣传,将一些原本狗屁不通的玩意儿裱上花,依旧能够收获大肆的吹捧,若是有人提出怀疑,还会被攻击说是吃不来细糠。

包装在后世作用相当广泛,但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年代,注重包装的人就只剩极少数了。

比如王公贵族,就很喜欢为一些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一掷千金,其实买回去也没什么用,在库房里放烂了都不记得自己曾经买过,但就是有商户能通过包装让有钱人来买单。

方衍年也没想到,在这样时代背景下生活的小哥儿,竟然拥有如此敏锐的商业神经。

一头幼年的梅花鹿,在猎户眼中并不值什么钱,即使时下鹿肉算得上有钱人家才吃得起的美味佳肴,但鹿对于他们来说就和猪、羊一样,终究只有宰杀吃肉这个途径。

毕竟鹿不像牛或者马,纤细的四条腿扛不了什么重物,耐力也不是很好,根本不适合当劳力,也就鹿肉比较有营养,再加上饲养成本高——

肉猪只需要不到一年就能出栏,鹿却要养三四年才能彻底成熟,与之相对的,一头整猪约摸能卖一两二钱的银子,一头雄鹿却能卖六两,雌鹿五两左右,基本上都是市场约定俗成的价格。

像是幼鹿,肉又少,养还养得久,不论是买卖还是饲养,都没人乐意掺和,如同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但如果把幼鹿给包装成宠物,那就不一样了。

众所周知,乡下人有的会养土狗在院子里,看家护院,这种狗儿大都是贱养,给口吃的就能养活。这样的狗也卖不出价,就算是有钱的城里人都不会花钱买,都是谁家狗下了崽,随便提几个鸡蛋,意思意思就能抱走。

这个时代的猫猫狗狗对大多数人来说不值钱,可对于有钱人来说,一个能通人性,长得还好看能拿出来逗趣的玩意儿,可就舍得往它身上花钱。

尤其这个东西还不是随处可见的小猫小狗,品种这种东西,还没在这个时代流行。

但一头鹿那就不同了,如果也能像小猫小狗一样讨人喜欢,带出去都不用开口就能有人围上来看稀奇,那多有面子啊!

何况梅花鹿温驯,这又是头母鹿,即使成年后体型也不大,但凡有条件养的、乐意养宠物的,应该都不排斥养上这么一只。

尤其沅宝儿还有最后一条退路——

卖给读书人。

这点子简直妙极了!

这个时代在乡试放榜次日,会有官方主持举子们参加鹿鸣宴。取自沅宝儿所说的诗经里那句“呦呦鹿鸣,食野之苹”,鹿在找到食物之后会出呦呦之声,呼唤同伴过来进食,读书人认为这是一种美好的品德。

考上举人那就意味着要做官,举办鹿鸣宴也是一种对举子们的提点,不要忘记同窗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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