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宁抿抿唇,十分乖巧地把下巴缩进被子里,一双鸦羽般的睫毛眨巴眨巴,不安分的手又从被子里钻出来,用手指拨了拨那垂在一旁的衣袖。
“那……拉钩?”
方衍年不由失笑:“好,拉钩。”
方衍年的手骨节匀称,不怎么出汗,皮肤也光滑,摸着像是一块儿干燥的玉,勾着他的手指晃啊晃,格外令人安心。
沅宁小小打了个呵欠,拉钩的话都还没说完,眼睛就再撑不开,安安静静睡了过去。
他身体尚未恢复,呼吸很轻很轻,白嫩的小脸藏在靛蓝白的薄被下,分外乖巧可爱。
方衍年习惯性拍了拍大腿,却现自己是魂穿的,身上没带手机,真可惜不能将这一幕给拍下来。
他也不好在人未出阁的小哥儿的房间待太久,虽然在此之前他一直都把哥儿当男人,但沅宝儿不同,在看到人之后,就连沅宝儿这个名字他听着都觉可爱,当然是珍之重之,和沅家人一样,将小哥儿当宝贝捧着,又怎么好让人名节受损。
虽然来到这个世界的时日不多,但方衍年多少也听到过各种闲言碎语,他可不想那些难听的话落到这如同天使般纯洁的小哥儿身上。
唉,难搞,这才见第一面呢,他就先护上了,以后家庭地位堪忧啊。
方衍年心里头唉声叹气,嘴角却扬着好久没掉下来,可是给他美得不行。
沅家两父子和大儿媳好一会儿才从田间地头回来,他们沅家二房分的薄田位置偏远了些,一趟来回都得走小半个时辰。
二房这边没什么家底,不仅要照顾自家的田,还要伺候方家那两亩地,因此连嫁进来的媳妇都不得闲,也是要出门下田的。
几人从田里回来,五岁的小侄儿跑在最前头,手里还提着两尾巴掌长的鲫鱼。
“原是说给你送过去,听说你来看望宝儿,就把鱼提了回来,等下给你蒸了吃,考完试得吃点好的补回来才是。”
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还是头一次被人这么关心,方衍年一时间都有那么一点儿不好意思。
毕竟这是沅宝儿的父母,不是他的,却因为一个口头定下的婚约对他这么好。
如此方衍年又忍不住对比起他原来的亲生爹娘,俩人倒是很会赚钱,从小就把他丢给住家保姆,小时候还遇到过不专业的保姆把自己当主子的,很吃过一些苦。
方衍年也不是那么好惹的就是了,故意把保姆掐在自己身上不够明显的印子给掐得更重一点,拍照给他那天天都在度蜜月的不靠谱的爹。
得亏他爹人不靠谱,父爱多少还是有一点的,很快就把保姆换了个年轻点的,这才没继续被那老太太“鸠占鹊巢”。
方衍年最开始也是胸有成竹过来退婚的,后来嘛,怪他见色起意,见到沅宝儿之后那番话便怎么都说不出来了。再加上沅家人对他这么好……
感情,那都是可以培养的!自由恋爱时代来的方衍年突然觉得先婚后爱也是一种仙品。
尤其在第一口红烧肉入嘴之后,可给方衍年给香迷糊了。
软乎到跟果冻一样,夹在筷子上duangduang乱晃的红烧肉,红亮鲜艳的色泽光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冰糖微微炒焦之后的甜香裹着几种香料散出的若有似无的辛香,以及酱油的酱香,一切香味的配比都显得那样恰到好处。
手指粗细的肉条吸满了汤汁之后浑圆一条,还是肥瘦相间带着软弹猪皮的经典款式,肉进嘴里后所有的香味一齐炸开,伴随着软烂的肥肉化在舌尖上的奇妙口感,就连瘦肉的缝隙间也填满了浓稠的汤汁,每一缕在舌尖碾开的肉丝都带着红烧肉独特的咸甜滋味。
这简直是国宴级别的美味!
方大少爷从来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他以前家境不错,虽不怎么挑嘴,但身边同龄人被宠爱过度的不少,从小就见过不少小胖墩儿,方衍年可不想变成那样,渐渐养成了不吃肥肉的习惯。
习惯形成得久了,还真就成了本能,再好吃的肥肉他都不可能碰。
但穿越过来也有两三天,每日冷锅冷灶的,不会做饭的方大少爷要不是继承了原身的记忆,怕是连灶都不会烧,勉强弄点米面糊糊出来,别说讲究味道,饿不死都算他命大。
今日为了招待他来,米饭是喷香的白米,还是才收不久的新米,用木桶煮出来的甑子饭不仅自带一股特殊的清香,煮出来的饭还粒粒分明,并非北方那种口感黏糯的粳米,籼米的口感更加清甜,好吃到让人忘记自己吃的是米饭。
几天没吃上一顿正餐的方衍年感动得眼眶都快湿润了,他感觉就是上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只可惜他的身子太虚,几块红烧肉伴着半碗米饭,就撑到了八分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