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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她得待在他身边一辈子,谁也抢不走。

他只是想想,就很兴奋和开心。

白霍低头吻在爱人的眉眼和唇舌。他的爱太超过了,像密不透风的藤蔓一样缠绕着对方,这样病态的爱恋,如今无法追究溯源,非要说的话——

很早了,大概他们刚结婚的时候,小南楼上上下下就几乎挂满了孟娴和白霍在一起几年所有的照片。有两人一起去旅游的合照,有婚纱照,还有孟娴自己的写真。走廊,客厅,卧室,白霍执着于炫耀他这个妻子,走到哪里,他都带着她。

或许那个时候,他的爱情就已经开始往极端的方向发展了。

白霍的喘息陡然粗重起来,眼神也似乎在瞬息之间变了,动作有些粗鲁,被激的克制不住自己。

被这样用力的拥抱,孟娴期呻吟着,胡乱扭动着被环着的腰肢。白霍眼眶微红,配上被情潮晕染的脸,他抱着又吻又亲。孟娴整个人不停地颤抖起来。

孟娴生的很白,一对乳鸽也是软的不像话,握在手里浑像奶冻一样从指缝里四溢出来,滑腻而可爱。

视觉冲击和生理快感双管齐下,白霍终于忍不住了……

多年前的深秋,白霍动了心。

一夜之间,江州的温度骤降,一场雨淅淅沥沥地下了几天,风也萧瑟。

正好白英双休,白霍抽时间回了趟家。

晚饭时被问起近况,白英一边往嘴里塞米饭,一边含含糊糊地回:“都好都好,妈你别操我的心了……”

少女时期的白英明媚张扬得很,远没有二十几岁的孟娴稳重,除非是重要场合,否则很少能看见她大家千金的风范。白璋实在看不下去女儿那副饿死鬼一般的样子,皱着眉斥责:“吃那么急干什么?又没人和你抢。”

白英被饭菜噎个正着,急急忙忙喝汤往下顺:“爸,我刚知道孟娴换兼职了,我得过去看看,她脾气那么好,万一有人欺负她呢……”

白霍扎着筷子的手一顿,再去夹菜时,眼神明显不再专注。

托白英的福,白璋夫妻俩对“孟娴”这个名字也是耳熟能详,只是孟娴唯一一次来家里做客时二人外出了,没能见到。

“你朋友是遇到困难了吗?怎么好端端的不上学,要去兼职?”梁榆一边给女儿夹菜,一边问道。

梁榆是白璋的妻子,和丈夫一直互敬互爱,还生下一双优秀的儿女,被人捧惯了,难免有些心高气傲。她并不知道孟娴的身世,以为她又和以前那些小姑娘一样,是白英身后的小跟班。

白英擦擦嘴:“妈!我三言两语跟你讲不清楚,等有空了再说吧,我先走了。”

白英一走,梁榆扭过头看向白霍:“妹妹这个朋友,你见过吗?人怎么样?”

白霍沉默两秒:“孟娴人很好,温良上进,对白英也不错。”

梁榆笑了笑:“妈问的不是这个,她家境是不是很差啊,不然怎么会想到去兼职呀?”

梁榆是有优越感的,当然她也有资格优越。娘家和婆家都是累积多年财富的豪门,所以听见“兼职”这两个字,她迅速把女儿的这个新朋友划在了“可来往”的界线之外。

白霍眉头微皱:“孟娴她家境是不太好,她兼职是为了交学费,但是……”

但是她已经很努力了,穷不是她的错。

在白霍的印象中,孟娴一直把自己经营得很好。她用挣的钱和空闲时间来投资自己,有主见、有能力、有才华。

不熟的话,谁也看不出她家境不好。可一旦熟了,知道她吃过什么样的苦,便只有心疼且敬佩她。

可后面的话白霍没能说出来就被母亲打断了:“穷到连学费都交不起了?!天呐,白英怎么会想到和这种人交朋友的……”

白霍平生第一次对母亲生出不悦,他记忆中的母亲一向优雅得体,如今却多少有些刻薄,一个“穷”字就可以让她否定一个人的一切。

“她考上和白英一样的学校,每学期都拿白英拿不了的奖学金,一边上学一边在高级餐厅兼职挣学费,”他顿一顿,看向梁榆,“妈,家里不需要白英去攀附有钱人,但需要一个优秀的女孩在她身边熏陶她,而孟娴就是最合适的那个人。”

白霍这话没什么攻击性,只是阐述事实。但梁榆好像被儿子教育得有些下不来台,闻言轻哼一声:“再努力,还不是为了往上爬。接近我们白英,肯定是有目的的……”

白霍不吃她这一套,他自顾自地吃饭:“我记得外公和舅舅的中兴生物早年也是腰部企业,和万科远不能比,妈你嫁到白家以后,中兴这才慢慢起势……”

梁榆陡然变了脸色,她当年嫁给白璋的确是高攀,白霍说得还算委婉了。当年中兴不过是个综合素质中等偏下的公司而已,当年白璋也不是白家第一顺位继承人,否则是不会娶梁榆的。

白霍看向母亲,语气沉然:“有机会谁都想往上爬,这没有错。”

人望山、鱼窥荷,有机会谁都会想往上前进的。

梁榆彻底缄默下来,再不提这事。

…………

玫瑰刺3

白霍第七次见到孟娴,已经初冬,在她换了新兼职的那家咖啡厅里。

他一直知道她聪明,懂得合理利用自身价值。她不做廉价的劳动力,除了在餐厅、咖啡厅弹钢琴,就是通过白英的介绍给有钱人家的小孩做家教老师。

他和旧友约在咖啡厅见面,进去时,弹钢琴的女孩还不是孟娴。半杯咖啡下肚,他再抬头的那一秒便注意到那张熟悉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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