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今夜不下雪!
当你想一件事一件事就不会发生。但如果害怕那就会相反。
但菲尼克斯不觉得自己是——害怕——她只觉得,那样的或许并不是她想要的。一个人想要的东西是有很多种类的,长期的丶短期的,真实的丶虚假的,但是总归是一种感觉,比如闻到某种花的味道是习惯,味觉上很抵触酒精丶酸苦和辣椒,不太喜欢看刺激性的谍战。都是一接触就会体会到的,一种感觉。
不过她也的确那麽想了。
“会不会在街上遇到”,这麽想。
如果引申开来,是变得有些躲闪地想。
然後蓝发的那位就出现了。
晃悠着角,光环断断续续地亮,不说话。只看着过去的人,像被推着走的冰糖葫芦。但冰糖葫芦换季会加草莓,糖底甜得根本吃不下去。
多数人面对墨菲定律会崩溃,因为他们真的很害怕。而菲尼克斯,不说真的假的,只问发生了没有,她的工作也是这个。是她的本能促使她成为一个正常的人。
她很有担当地没有躲开当做未发生丶以不可抗力等等有些可笑的理由写满辞职书,但也没有一夫当关地打算解决。这儿也没法解决。
一个好久没出现的人出现在她的面前——风尘仆仆,举重若轻,这往往标志事情已经结束了,到了片尾曲位置,谢幕演出。接下来发生的都是彩蛋。
何况她已经不必要报告了。不必要说“来往何处,附属何地,伤有几分,痛有几分,行为概述有无出格”。
菲尼克斯休假半年,辞职半年。
她注视着一年前在她监管里消失的萨科塔,以熟悉的视角,以不同的方向,有时,这种态度很像冥王星和卡戎,可是没有一个人会永远成为卫星,本身那只是人类取的名字,去除了名字,那颗星还是那颗星。
所以菲尼克斯仍旧是菲尼克斯,只能说一生是火车,不断的人拥挤上来,也一些被推搡下去。面前的冰激凌车因为凹凸不平的石子不停晃啊晃,车轮好似高跟鞋落在地上。
莫斯提马不穿高跟。
黎博利无意识地蜷了蜷手指,再揉了揉眼睛,接受了事实,想的是“好的她还真的出现了”。
意料之内地若无其事。
意料之内地情理之中。
百分之五十可能发生了,有如硬币论正反,每一面她都要迎来比回避的以前更多更多的麻烦——这也必然了。麻烦,无穷无尽,人生是解决问题和发现问题,结局都是留下一个新的问题,一个大的开端的循环。
莫斯提马出现在她面前,不亚于杀人犯逃了三年回来自首,大概是已经完成心愿所以才兑现最後一个坏人的好心。如果角色是迫不得已还可以再写几句自白,道“我也曾经是个好人”,或者“如果再早一点就好了”。
但正如莫斯提马对她所说,那不是她在场就可以改变的事。很多事就是会这样发生的:不得不,一种强制性,无形的也摸不着,只能让人懊悔与痛哭,像是完美的悲剧,上天赋予,真是可叹。
而莫斯提马也终究不是那个剧里的杀人犯。那个杀人犯,拿了枪可以走很多路,燃烧自己再燃烧别人,用光燃料就往雪地上一躺,说:mydayisrunningout……子弹穿过心脏有很大的力道,碰到骨骼会噗呲一下,碰到瓣膜却是无声。菲尼克斯清楚她的同事,对方对虐待毫无兴趣,对死亡多是仁慈,对活着这个动词进行一系列自我篆刻,最後写出一副谁也看不懂的书。杀人犯才不会这样!他们直截了当。不像莫斯提马宁可道三声也不说一句好话。
只“最後一个出现”这点是差不离的——一样是交代遗言,非常丶非常老土的剧情——视野里,黑色的角磨了几层,风吹过就沙沙响。菲尼想到破皮,乌青,伤口开裂,血流不止。
杀人是千千万万倍哇。
不过,最需要区别的是,莫斯提马不会因为自己的意愿杀人。
萨科塔更喜欢栽倒在绵羊里,对一些人说谜语,被一些谜语袭击,然後卷进龙卷风中,吃沙子吃树皮。真苦!评价很随意。真累!但很合适她。她做惯了信使。菲尼克斯觉得很少能想象不是信使的莫斯提马,那会更自由吗?还是根本不会?而就是这个励志出美食杂志的家夥,开了第一枪。後来还对她陈述也丝毫不悔改般地说谎话,说玩笑话,说真话,说:我死了之後把我的尸体交给警察!
萨科塔死後会去向何处?菲尼克斯不知道。她心底里升起别扭的感觉,很久以後她明白,自己比起不想把一个堕天使的尸体交给异国警察,更不愿意的是死亡。但这时候她不愿意去明白。所以很多都是——愿不愿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