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在那里,西装熨帖,指节扣着《牡丹亭》的封皮,声音像浸了雪的溪水——冷冽,干净,带着恰到好处的疏离。
是他。
又不是他。
我攥着林烬的手,能感觉到他脉搏跳得又快又乱,像只被枪声惊飞的鸟。他的指甲掐进我掌心,留下月牙形的白痕,又慢慢洇出红。
疼,但比不上心口那把钝刀搅动的滋味。
程添锦的目光扫过来,落在我们交握的手上。那眼神像片羽毛,轻飘飘的,却带着千钧重压。
一秒,两秒
他移开视线,仿佛只是瞥见什麽无关紧要的画面。
他不记得了。
不记得闸北的炮火,不记得怀表滴答的深夜,不记得林烬无名指上那道和他一模一样的戒痕。
林烬的呼吸滞住了,我甚至能听见他喉咙里细微的哽咽,像被砂纸磨过。我用力回握他的手,指节抵着他冰凉的皮肤,想把这傻子从幻觉里拽回来。
醒醒,他不是你的程添锦了。
你的程添锦死在1937年,胸口开着血花,最後念的是《诗经》。
程添锦还在讲“情不知所起”,声音平稳得像在念别人的悼词。
阳光照在他无名指的戒指上,银光刺眼——那是21世纪的烙印,是和我们无关的人生。
林修远这傻小子还在嘟囔“谈恋爱收敛点”,根本不知道第一排坐着两个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活死人。
下课铃响的时候,林烬还僵着,眼睛红得像要滴血。我拽他起来,他踉跄了一下,膝盖撞到桌腿,闷响听得我心口一抽。
程添锦在收拾讲义,动作慢得像电影慢镜头。女生围上去,他颔首应答,目光却穿过人群,钉在林烬背上。
看什麽看?
他现在是我的。
我故意侧身挡住林烬,指尖蹭过他後颈,摸到一手冰凉的汗。林修远还在咋咋呼呼拉人,程添锦终于抱起讲义——那枚戒指在光下闪得嚣张,像胜利者的勋章。
走廊的风灌进来,我回头看了一眼。程添锦还站在讲台边,镜片反着光,看不清眼神。但我知道,他一定在看林烬。
看也没用。
这辈子,换我先找到他。
我收紧手指,把林烬冰凉的指尖完全包进掌心。
疼也得忍着。
活着的人,总得继续活。
——
酒吧的霓虹光隔着车窗玻璃,在林烬脸上投下变幻的色块。他闭着眼,睫毛湿漉漉地黏在一起,呼吸里带着威士忌的涩味。
我攥着拳头,指甲掐得生疼。
还是去找他了。
哪怕知道那人戴着婚戒,哪怕知道早就不记得1937年的月光。
引擎声在夜色里低吼,像压着火气的兽。後视镜里,酒吧门口那道清瘦的身影还没离开——程添锦站在霓虹灯照不到的阴影里,镜片反着冷光,看不清表情。
看什麽看?
他现在跟我回去。
车拐过街角,後视镜里那道影子彻底消失。林烬忽然动了一下,额头抵着车窗玻璃,小声嘟囔了一句什麽。
我没听清,但大概猜得到。
还能是什麽?
无非是“程添锦”三个字。
等红灯时,我掰过他的脸。酒精把他眼尾烧得通红,像1938年忻县战壕里,他哭着给伤员截肢时的模样。我用指腹蹭掉他嘴角的酒渍,动作有点重。
他皱皱眉,没躲,反而往我掌心蹭了蹭。
这傻子。
永远分不清谁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