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盛屹感情最复杂的人应该是盛峣的妈妈。
当时盛远航留下两个月大的盛屹就消失了,这个小孩本不该他们娘俩管,但当过妈的人狠不下这个心。
说好称不上多好,时不时冒出一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只有你不是这个家的”,说坏称不上多坏,有盛峣一碗饭,就有盛屹一碗饭。对独身拖俩小孩且没有太多谋生技能的中年妇女来讲不容易了。
盛屹虽然小,但情绪这个东西,正常人很容易感受到。
在盛屹最小的时候,更多是盛峣在抱他。
不过,很快盛屹就变成了一个酷奶娃,酷小孩,酷初中生,酷高中生,酷哥。他主动斩断了一根叫温情的弦,这辈子再不可能有。
盛峣僵硬的身体放弃抵抗,偏头搭在了盛屹的头上。
那支烟抽完,温情持续了一分钟。
盛屹放开盛峣,恢复了酷哥模样。
“你是知道他要来吗?”
“怎麽可能?我真的只是单纯叫你出来拍鸟。”
“你真是个扫把星。我恨你。”
“难道我不回来,事情会有什麽不一样吗?”
溪谷春晓那条路的水岸边,一身户外装的程霭拿着相机,低头翻看刚刚拍到的景象——他的助理,准确地说是他的前助理,和另一个男人抱在一起。
听到陈斯屿的话,程霭擡起头:“如果不是你非要闹那一出,他至少不会觉得我是个很随便的男人。”
原本心情尚好的陈斯屿听到这里皱了皱眉:“随便?这话怎麽听着像在骂我。”
“就是在骂你。”
程霭第一次见到盛峣,是在六年前。
程霭是从基层开始往上接触业务的,那时刚去考察一个城建项目,程霭一眼就锁定了盛峣,因为他太白了,清瘦,跟工地上常年风吹日晒的其他人不一样。
令程霭惊讶的是,盛峣看着瘦,力气却并不见得小。一摞摞砖头搬得稳且快。
中午吃饭的时候,工人们聚在一起,吃的是工地上的盒饭。重油丶高碳水。程霭原本对这样的食物是没什麽胃口的。但他好奇盛峣,于是也跟着过去打了盒饭,和他们坐在一起。
聊了几句才知道,是大学生假期出来攒学费。
不过这个过程,盛峣一直没正眼看他,盛峣从头到尾埋头吃饭,拳头大的馒头,他吃了四个,配上油腻腻的炒莴笋丶红烧肉,大快朵颐,仿佛在吃什麽天上有地上无的佳肴。
程霭光看着都觉得香,他尝了下,真不赖。白面馒头咀嚼之後的回甜,带着一股麦香。
工人不浪费粮食,各个都吃得很干净,程霭也破天荒把盒饭吃完了。
这样的一餐对程霭来说是真的很少见。
他从小胃口不佳,看医生都没什麽结果。记得有一个医生说:“小朋友,其实胃是情绪器官,你是不是不开心呢?”
幼时的程霭坐在空荡荡的长桌前,回忆不起来上一次和父母吃饭是什麽时候,面对一桌饭菜感到索然无味时,他对医生的话深以为然。
後来程霭又去了那个工地,盛峣回去上学了,程霭吃着一样的盒饭,却感觉哪里差了点意思。
他陆陆续续尝试过很多馒头,但再也没吃到过那麽香的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