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把童工们的不幸投映在夏辞安身上,师久只问了夏辞安需要多少钱,便择机将款项汇了过去。
那笔款项对师久而言,不算多也不算少,他能承担。
养父母留给他的遗産,足够他在不折腾的情况下,富足过完这一生。工作于他而言不为生存,纯为理想。
夏辞安出国後,两人便无交集。
後来,夏辞安回国,师久被贬社会版版块。夏辞安将钱还给师久,还叠加了一点利息,师久也没三推四拒的,对方给就大方收下。
再後来,夏辞安成为国际级的音乐人,师久被贬到娱乐版块。
向来对媒体十分冷漠的夏辞安,主动邀请师久写专题。
师久有些意外,但能拿到顶流的专访,没有人会拒绝。
师久如约前去,却被对方放了鸽子。
师久倒没生气。他这一生经历太多命运的玩笑,放鸽子这等小事,于他而言无关痛痒。
师久想,大概夏辞安还有点小孩心性,或者报复心强,不满于当年自己那篇各大五十大板的报道,才小小戏弄他一次。
挺幼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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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辞安视角,便是另一个故事。
夏辞安十六岁年少成名,红透大江南北。
十九岁时,夏辞安忍受不了公司规划的路线,选择分道扬镳。
可惜并未好聚好散,双方对簿公堂。
RW买了大量媒体抨击夏辞安,夏辞安的粉丝群则为他摇旗呐喊。双方还舆论上竟也不相上下。
直到某日,夏辞安在咖啡厅的杂志架上,看到了师久关于这场官司的报道。
那是当年最有权威性的财经类刊物。
夏辞安以为又是公司收买的口舌,感叹真舍得下血本。
夏辞安抱着好奇又能找出什麽新角度抨击的心思,看完了整篇报道。
作者站在一个完全中立的角度,看待这件事情。能看出记者并未被公司收买,RW在作者眼底,是一只“恰好站在风口上的猪”。
RW幸运赶上风口,可惜猪脑里还是二十年前的一套,自以为能压榨员工,糊弄股东,愚弄消费者。
猪站在台上哼唧哼唧,以为自己是意见领袖,舆论先锋,殊不知台下衆人只感叹,好一只喧闹的猪。
师久将RW各种角度嘲了遍。
对于夏辞安,师久也没客气。
他没有粉丝滤镜,写不出“千错万错都是公司错”“我们哥哥最无辜”等咯噔文学。
师久笔下的夏辞安也有三罪。
一为不懂法。合同白纸黑字条款明确,有签字有盖章一式三份,当衆签约没有强迫,可以争论条款合理性,但开口自判“合同无效”,可谓法盲。
二为没有契约精神。为和公司打官司,各项进行中的工作说断就断,给不少第三方造成巨额损失却毫无悔悟之心,年方十九依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巨婴。
三为没担当。事发之後,任由粉丝冲锋陷阵,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厮杀,自己高挂闭关创作牌不问纷扰。
夏辞安自从开始打解约官司,就没少被舆论抨击,有他过去得罪的媒体人,更多是公司花钱的通稿。比师久骂得狠骂得脏的大有人在。
但不知为何,他看到师久的报道格外的愤怒。
可能是师久中立客观的态度?可能是师久条理清晰的论证?
他说不清楚,但在成千上万眼前过的报道中,唯有这篇让他记在心里。
他还特地查了这名记者的资料,感叹长得人模人样的,怎麽写的东西那麽惹人嫌。
後来大概一月後,他竟在机场的广播中,听到师久的名字。
夏辞安那天喝了点酒,理智部分离家出走,被情绪占脑,莫名奇妙地想找师久理论。
师久捧着个手提电脑赶来时,他拦住对方讨要说法。
夏辞安不记得自己说什麽了,但肯定没好话。
师久迎着夏辞安的气势汹汹,神色淡然,在夏辞安发言完毕後,平静地问道:“哦,那你认为我的报道哪里失误,哪里有不实的地方?”
夏辞安卡了下,在脑中拼命找词。
“你想说你不是法盲?那我问你,‘如何认定合同无效呢?’《民法典》里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你口口声声无效,总要有个依据。是主体无效?条款无效?欺诈胁迫?违法违规?官司打这麽久了,你连最基础的条文都不看吗?不能你说无效就无效,我还说我是你爹呢。”
“或者你想说你有契约精神?各项工作不是你撂摊子,是公司捆住你的手脚让你失去行动能力?那你应该先告公司非法拘禁罪。还是说你的契约精神他独立成精了?跟你的主体分离,不受你所控?若真如此那估计是生物学加哲学的探讨了。”
“至于评价你没担当,呵,你们公司打舆论战,你何尝不是在利用你的粉丝回击呢?我认为一个已经有完全民事行为且在行业滚打过的人,应该用成熟的心态来对待合作纠纷。总不能粉丝天天喊你宝宝,你就真“明星至死是宝宝”吧?”
师久的反问让夏辞安说不出话,直到师久登机离开。
那天夜里,夏辞安失眠了,师久的话像是佛祖天音般不断在他脑海里回荡。
一夜无眠後,他不得不承认,师久是对的。